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24 10:45 |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 文章发布:付晓华 | 点击: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司令部 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军分区(警备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中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定颁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下同)学生军训工作,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以及与学生军事训练有关的其它活动,根据我省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军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的重要性。开展学生军事训练,是党和国家作出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决策,是落实国家人才培养战略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军事训练,可以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磨练意志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作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政治任务,摆到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日程当中。   二、严格执行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规定》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布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教体艺〔2003〕1号)要求,把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一施训,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要充分利用学校主阵地,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采取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方式,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切实把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知识学习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按《规定》将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知识学习成绩载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三、加强军训中的安全管理。集中训练期间,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要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一名学校领导分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要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查堵各类安全隐患和漏洞,严密组织、科学施训,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学生军训的宣传力度。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也是全国学生军训试点到全面开展学生军训工作30周年。各地要把握这一契机,积极开展并抓好学生军训工作,充分展示学生军训工作成绩,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军训工作的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使学生军训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地要加大学生军训的宣传力度,可组织当地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成果展示活动,提高学生军训工作的影响力。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司令部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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