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时间:2017-05-22 17:00 | 来源:未知 | 文章发布:谢文贞 | 点击:

 我市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3家职能部门守护校园安全

   

    日前,我市下发《全市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由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联合教育、公安、司法、药监、工商、交通、文广新局等13家职能部门,组成全市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学生溺水防范、校园欺凌与暴力防范、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护校安园、集体活动安全、安全责任制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建筑达标情况、落实“六员”进校园情况,共14项内容进行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从2017年5月15日开始,至2017年10月31日结束,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其中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办法,细化目标责任,对本区域学校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地摸底排查、登记造册。

    集中整治阶段,根据摸底排查掌握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存在的实际情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市县乡三级同时进行,清理整顿一批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乱点、违章建筑、非法饮食摊点、“黑网吧”、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和非法音像书刊点等,查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的学校。

    总结验收阶段。在规范和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完善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机制,督促校园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并评选出一批先进典型校园,惩治一批落后单位的责任人。市综治办将组织教育、公安、司法、药监、工商、交通、文广新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各县(市、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市通报。(市教育局 谢文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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